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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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節(ji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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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招標文件內(nèi)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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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改后招標文件內(nèi)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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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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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標文件第二章中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.11.1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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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不允許
□允許,分包內(nèi)容要求:
對分包人的資質(zhì)要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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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不允許
?允許,分包內(nèi)容要求:基坑支護設計
對分包人的資質(zhì)要求:依法具備相應的資質(zhì)和能力,中標人應將其選擇的分包單位的資質(zhì)、專業(yè)設計能力等情況報招標人審查同意并備案后,方可簽訂分包合同并進行設計。中標人與分包人對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。分包單位對承包的分包設計不得再次分包或轉(zhuǎn)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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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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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標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第3.4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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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4 設計分包
3.4.1 設計分包的一般約定
禁止設計分包的工程包括:本項目禁止分包。
主體結(jié)構(gòu)、關鍵性工作的范圍:/ 。
3.4.2 設計分包的確定
允許分包的專業(yè)工程包括:本項目禁止分包 。
其他關于分包的約定:/。
3.4.3 設計人向發(fā)包人提交有關分包人資料包括:/。
3.4.4 分包工程設計費支付方式: /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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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4 設計分包
3.4.1 設計分包的一般約定
禁止設計分包的工程包括:除允許分包的專業(yè)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。
主體結(jié)構(gòu)、關鍵性工作的范圍:/ 。
3.4.2 設計分包的確定
允許分包的專業(yè)工程包括:基坑支護設計 。
其他關于分包的約定:
分包人的資質(zhì)要求:依法具備相應的資質(zhì)和能力,設計人應將其選擇的分包單位的資質(zhì)、專業(yè)設計能力等情況報發(fā)包人審查同意并備案后,方可簽訂分包合同并進行設計。設計人與分包人對發(fā)包人承擔連帶責任。分包人對承包的分包設計不得再次分包或轉(zhuǎn)包。
3.4.3 設計人向發(fā)包人提交有關分包人資料包括:分包人的主要工程設計人員名單、注冊執(zhí)業(yè)資格、執(zhí)業(yè)經(jīng)歷等及發(fā)包人要求的其他資料。
3.4.4 分包工程設計費支付方式:按通用條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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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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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標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款第18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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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. 其他
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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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. 其他
18.1本項目設計費視基坑支護設計難度(例如巖土和距離建筑物的情況),如有不足可適當給予補償,最高補償金額不超過21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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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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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標文件第五章發(fā)包人要求第三款成果文件要求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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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施工圖設計:有關專業(yè)的設計圖紙、工程預算書(如需要)、主要工程量及材料(設備)表、各專業(yè)計算書、其它資料(如設計依據(jù)文件、紀要、專題研究成果等資料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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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施工圖設計:有關專業(yè)的設計圖紙、主要工程量及材料(設備)表、各專業(yè)計算書、其它資料(如設計依據(jù)文件、紀要、專題研究成果等資料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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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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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標文件第五章發(fā)包人要求中《自治區(qū)工信廳49號輕化大院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規(guī)劃設計參考條件和要求》,其中第二款項目規(guī)劃設計條件附表內(nèi)“黨群服務中心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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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民小區(qū)黨群服務中心原則上按照不低于300平方米配備,對新建住宅小區(qū)要嚴格按照每百戶居民不低于300平方米的標準配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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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民小區(qū)黨群服務中心原則上按照不低于300平方米配備,對新建住宅小區(qū)要嚴格按照每百戶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的標準配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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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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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標文件第二章中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.3.2款設計工期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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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劃開始日期:2021年8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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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劃開始日期:2021年8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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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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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的變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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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項目原定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、開標時間為2021年8月18日9時30分,更改為2021年8月30日9時30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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